在杭州离职后提取公积金,根据户籍不同有不同的提取条件和方式,具体如下:
本市户籍职工:
提取条件:终止劳动关系,未重新就业满 5 年,或者男性年满 50 周岁、女性年满 45 周岁未重新就业的,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提取材料:
本人办理: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(社保缴存地为杭州市范围内的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,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)、本人银行卡(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)。
委托代办:
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,需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;
委托配偶、父母、子女代为办理的,需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、有效关系证明原件(如结婚证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);
委托其他人办理的,需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、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。
非本市户籍职工:
提取条件: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,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。账户封存期间,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,办理异地转移手续;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,封存半年后可提取。
提取材料:与本市户籍职工的材料要求类似,但具体可能因委托代办的对象不同而有所差异。
提取公积金的渠道包括浙江政务服务网、浙里办 app、中心个人网厅、支付宝、杭州城市大脑 app、杭州办事自助机、杭银直销 app、工商银行 app 等线上渠道,也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各网点窗口办理。